社会养老保险总结
南京市六合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政策问答
1、为什么要建立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答:20xx年以来,我区对被征地农民实行的是一次性货币化安置的政策,由于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被征地农民生活、就业、保障问题,被征地农民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种地无田、上班无门、生活无着落的问题,引起政府和社会的重视。为进一步加强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治理,规范征地补偿行为,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六合区人民政府制定了《南京市六合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试行办法》,经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于20xx年月日起试行。
本行政区域内被征地农民按照《南京市六合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宁六发[20xx]号),符合基本生活保障条件的第二年龄段人员可选择参加基本生活保障,也可选择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第三、四年龄段人员,必须参加六合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