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文件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
中心各处室并南方治理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石油工业企业档案治理暂行规定》和《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档案治理试行办法》以及国家和上级有关要求,结合中心实际情况,为了加强对档案的治理和收集、整理工作,完整、系统地保存中心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文字、图表、音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提高归档文件材料的质量,以适应领导决策科学化和中心各项工作的需耍,现对文件材料归档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归档的文件材料的范围
凡是反映中心、各处室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
l.1 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
1.l.1 上级机关召开的需要贯彻执行的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