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街办),县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促进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经县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于年底前对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20xx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考核前的各项预备工作
1、被考核单位要对照《二○○三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和本年度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中规定的内容进行自查,总结经验,找出不足,结合年终总结进行整改,完善制度,并写出自查报告。考核结束后将自查报告报考核组。
2、对照《二○○三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和本年度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中规定的内容,整理好各种需要查看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