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台整改措施:
一是坚持正确导向,为县委、政府的工作大局服好务。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弘扬社会正气、倡导科学精神,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的正确引导作用。
二是遵守《新闻采编人员从业治理的实施方案(试行)》、《中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职业道德准则》,坚持真实、全面、客观、公正的报道原则,坚持深入细致的采访作风,认真核实消息来源,确保新闻事实准确,杜绝虚假不实报道。
三是继续坚持稿件审签制,进一步完善稿件纠错制。本台采编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在采访报道中必须使用真实姓名。严格执行稿件审签制,即在本台播出的各类稿件,必须经值班编辑、责任编辑和台长审定,重大题材的报道须经宣传部和主管县长、书记审批,上送盛市稿件,须经台长签字把关。完善稿件纠错制,即对失实稿件、虚假报道或以新闻形式为企业、产品作广告宣传的,要追究当事记者、编辑和审稿人的责任,并予以纠正或道歉,由于严重失实,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的,按有关规定严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