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法律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拒不纠正的,赔偿因此造成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2、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对其采取以下措施:
(1)责令纠正、停工、扣留或没收工具、停水或停电;
(2)责令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
(3)扣除装修押金;
(4)参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相应罚款规定处以违约金;
(5)赔偿经济损失。
以上几种措施可同时采用。
3、装修施工单位、施工人员违反法律、规章以及本协议的装修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而拒不接受甲方规劝或处罚的,(来自:www.liushuye.com)由乙方承担连带受罚责任。
4、装修工程若出现损害、妨害、危害物业结构、设施或严重影响外观等违反有关物业使用、维护及管理公共守则的情形,如业主或装修施工单位拒不按甲方的要求及时整改妥当的,甲方有权安排施工力量整改,所需费用将全部由业主承担。
十四、甲方在本合同中享有的权利可授予甲方设立在半山豪苑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处行使。
十五、有关本协议所涉及的具体装修资料,乙方可在房屋装修施工前到甲方设立的物业管理处索取。
十六、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装修物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本协议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甲方制定的小区物业装修规定执行。
十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