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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司干股股东经常要面临的问题

[类别:工商代理] [更新:05-02 11:16:24] [浏览:6577 次]

注册公司干股股东经常要面临以下问题:

1、干股股东应与哪个主体签订协议?

干股股东在公司设立时通常与其他股东签订合作协议,这通常不会产生问题。但在公司成立后,公司作为奖励赠予给某人股份时,干股股东可能会与公司或者公司董事会、某个公司高管等签订协议,这有可能会导致协议的无效。因为干股股东接受赠予的是公司股份,享有股权,实际上是从其他股东那里受让的,因此干股股东应选择与赠股的股东签订协议。

2、注册公司隐名干股的不利之处

公司与员工签订协议,约定将一定金额的股份奖励给公司的员工,但不办理工商登记,也不记入公司章程,即成为隐名股东。根据约定,干股股东可能仅享有利润分配权等不完全的股权。但由于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是股东身份最重要的公示方法,干股股东如果作为隐名股东,其权利在股东之间发生争议时很难得到有效的法律保护。即使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协议被认定合法有效,也仅是在协议当事人之间有效。当企业发生股权转让及其他重大变更时,隐名的干股股东权利根本无法得到保障。因此,干股股东只有在工商登记和公司章程上予以记录,其权利才能得到法律保护,建议注册公司之前要想清楚股份的分配,前期可以找个代理注册公司进行咨询。

3、公司注册享有的股权是否受到限制

很多情况下,根据协议受让干股的股东不享有完全的股权,仅享有部分股权。通常干股股东享有红利分配权,解散时的剩余财产分配权、持有一定期限后享有转让的权利,但不享有表决权、查阅账簿权等参与决策的权利。在干股股东仅享有不完整的股权时,干股股东应注意,当股权受到侵害时,股东应识别其是否合法享有被侵害的权利,如果依据协议其并未合法取得该项股东权利,就不能主张此项权利。

4、公司注册影响干股股权效力的因素

当干股股东与其他股东或公司发生纠纷进行诉讼时,干股股东的法律地位可能会被否认。相对于普通股东而言,干股股权的效力更易于被否定。干股股权的效力可能因以下情形被否定:没有在工商档案中予以登记,没有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记载,缺少合法的股东会决议,股权赠予协议被认定无效,股权赠予协议被申请撤销等。

因此,干股股东在受让股份并持有股权的过程中将面临很大的法律风险,建议其在受让和持有的各个环节征询专业律师的法律意见,以减少或避免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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