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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物业租赁合同

[类别:合同] [更新:05-02 11:12:36] [浏览:6334 次]

本文提要:甲方将位于东莞市 平方米的自有物业[以下简称物业]租赁给乙方使用,上述物业仅能用于做经营 ;具体营业手续由乙方自行向政府申请许可营业并获得营业许可的经营项目。

    东莞物业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为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情况
    甲方将位于东莞市  平方米的自有物业[以下简称物业]租赁给乙方使用,上述物业仅能用于做经营  ;具体营业手续由乙方自行向政府申请许可营业并获得营业许可的经营项目。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变更经营行业和超过经营范围经营。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年,出租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为止。在到期前三个月如果乙方需要继续经营,则应当书面提出续约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继续承租的权利。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本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违法经营的;
    3.擅自改变物业结构﹑用途或损害附属设施设备,发生其它不当使用行为且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或超过经营\使用范围使用的。
    6.拖欠工人工资超过规定的时间15天[乙方发薪日为每月 日前];
    7.承租人拖欠租金、其它费用超过合同约定支付日期5天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到期前7天如双方未能就续约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的,则承租方应在期满当日搬迁完毕。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按本合同约定的日租金三倍计算占用费用]。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之间租金按  元/每月;
    自  年 月  日开始至合同期满期间的租金:在上述基础上递增    %。租金及水电费应在当月5日/或之前按时给甲方。[甲方以收据收取租金,由于租赁关系发生的税费甲方负责其中的30%,乙方负担其中的70%。乙方经营行为产生的所有税费、治安、物业管理、环境管理、工商管理规费均由乙方承担]
    电费及水费及乙方应付的其它费用在甲方收费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按时交付,否则按国家规定计算滞纳金/利息。物业管理费用由乙方负责缴纳给物业管理公司。
    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缴纳        元作为租赁保证金,另交纳水电设备保证金       元。当合同期满时该保证金退回给乙方;www.liushuye.com如在合同期间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并没有造成甲方损失时,上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由甲方没收,如造成损失时则按实际损失赔偿。当合同期间甲方中途终止合同或违反本合同时,则将保证金双倍赔偿给乙方、而不再支付其它赔偿。
    消防设施、电力总成开关提供由甲方负责提供,但是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使用费用       元:该使用费归甲方所有,相应设施设备乙方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且在使用期间需要维护和保养所花费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如果在到期后功能存在问题时则乙方负责将上述设施设备整改到符合安全使用标准,否则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如果保证金不能补偿该损失时,则乙方负责按甲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第四条 租赁物业的使用
    物业的修缮责任由承租人负责,承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个月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正常使用和安全。同时乙方负责房屋现有消防设施之外的安装、完善及保养,对于消防管理部门的规定必须严格执行。
    合同项下物业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添置任何附属设施、棚架,在使用时不得占用道路及公共空间。在经营过程中不得发出国家规定标准限制的噪音及异味,不得干扰周边群众的正常生活,如果由于违反国家关于噪音等环保管理规定造成的后果及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的结构及布置。因乙方违约造成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甲方无须对乙方的装修及设备损失做任何赔偿或补偿。
    乙方应按规定办理租赁及暂时居留证件﹐及时向公安﹑税收﹑劳动及工商管理机构办理管理手续及交付相应的费用。如由乙方违反有关规定及\或由于违反合同约定而造成甲方损失时﹐甲方除了解除本合同外﹑可以另行要求乙方赔偿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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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提要:甲方将位于东莞市 平方米的自有物业[以下简称物业]租赁给乙方使用,上述物业仅能用于做经营 ;具体营业手续由乙方自行向政府申请许可营业并获得营业许可的经营项目。

其违约造成的损失。
    在每个月出工资给工人后,乙方应当将工人工资签收单交付给甲方一份:甲方不得泄露乙方的工资情况及人员情况给其他任何机构。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物业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提前在10天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如果在乙方获知后10日内不书面表达认购意愿时,则甲方有权出售而无须经过乙方同意。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且甲方同意继续履约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按每天欠款总额的5%计算违约金。
    2.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并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乙方应负责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条 保管责任
    出租物业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物业的保管、安全、损失责任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如在保管期间因为任何原因造成物业损失时,(来自:www.liushuye.com)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在合同期间合同所指向的物业被国家/其他机构征收拆迁时,则本合同当然解除:在办理交接手续后保管责任即行解除。乙方的设备及安装物可以拆除取走,但是因拆迁获得的补偿全部归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请求补偿分配。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如乙方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可以将承租的物业转租给他人;但各方应办理有关转让手续、并约定支付租赁费用的责任,否则乙方与承接方对租金及管理责任、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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