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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旅游业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规章(范本)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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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旅游业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规章(范本)
  • 类型:人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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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业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规章(范本)》下载简介
提供企业管理常用制度范本《旅游业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规章》免费下载Word模板DOC格式下载后请用OfficeWord打开即可学习参考:
旅游业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规章
□总则
第一条旅游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酒店、营业所、饭店等职员(以下统称本公司职员)之任免、调迁、保证、薪给、休假、差勤、考核、出国训练、奖惩、退休等悉依本规定办理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之职员系除按日按件计资之作业员及按月计资之守卫、厨师、司机、杂役等外而且具有高中以上之程度及专业技能者并经以职员任用者为限
第三条职员以外作业人员之管理规则另定之
□任免
第四条本公司主任、副主任之任免及报酬由总经理报请董事长核定组长、领班及一般职员由经理报请总经理核定之
第五条本公司职员任用除技术人员可由各单位向总经理报备自行甄选再行报请总经理核定外其他职员概由公司统一甄选
第六条本公司职员之任免、调迁等事项均以书面行之并酌情另行公布
第七条本公司所属各部门需要人员时应填具申请书由各主管呈请总经理、董事长核准后交总务部公开召募
第八条凡本公司新进之职员无论公开召募或亲友之介绍均应先书写自传一份、履历表一份(贴两寸半身照片)经初选合格后另行通知考试
第九条本公司新进职员之考试依下列方式列之
(一)面试:分面谈及口试
(二)笔试:分专业及一般商业知识
(三)测验:性向测验
第十条经笔试合格后得依成绩之先后及专业之需要通知参加面试
第十一条面试者应注意下列各项:
(一)要尽量使应征人员感到亲切、自然轻松;
(二)要了解自己所要获知的答案及问题点;
(三)了解自己要告诉对方的问题;
(四)要尊重对方的人格;
(五)将口试结果随时记录于口试记录单内
第十三条本公司各级职员之任用均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及工作之需要为原则
第十四条凡参加口试成绩优良者由申请单位主管决定录用后即交由人事部门通知报到试用
第十五条凡经通知报到试职人员应先办理以下各项手续:
(一)缴验学历及经历证件复印件各一份、2寸半身照片二张;
(二)填写人事资料表;
(三)填写服务志愿书一份;
(四)保证书一份;
(五)抚养亲属报告表一份
第十六条凡经甄选合格之人员应按通知指定之日期至本公司报到倘因故未能按期报到者须申请延缓报到否则即以弃权论处
第十七条本公司各级新进职员之试用期限均为40天
第十八条在试用期间内如有任何一方对试用情况不满均可随时终止试用试用期满双方认为满意时由人事部门签报总经理正式通知任用
第十九条凡经正式任用之职员均由公司发给任职书
第二十条本公司各级职员一概须依本节之规定觅具保证人保证人应具下列资格之一并经本公司认为适当者为限
(一)铺保:资本充实并经合法登记之商店
(二)个人保:1.有正式职业在社会上有相当信誉及地位之人士
2.担任委员级以上之公务人员
第二十一条本公司新进职员应于办妥保证书及服务志愿书后方得报到
第二十二条凡经管现金、有价证券、票据、器材、产品及仓储人员之保证限于铺保并经本公司认为确有保证能力者
第二十三条职员之保证书得由人事单位每年对保一次如有必要时得随时对保如有发现保证人情形变更时须重新觅保不得异议
第二十四条保证人之责任如保证书所列各项凡被保证人有下列各款之一者保证人应负赔偿及追偿的责任
(一)营私舞弊或以其他不法的行为致本公司受损害;
(二)积欠公款不清者;
(三)亏蚀公款公物者;
(四)弃职潜逃者
第二十五条保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被保证人应即以书面报告人事单位并限于一个月之内另觅保证人重填保证书
(一)保证人死亡者;
(二)本公司认为有换保之必要时;
(三)保证人迁离国外地区者;
(四)保证人退休;
(五)保证人丧失保证能力者
第二十六条保证人如欲退保应直接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经本公司同意后被保证人应立即觅新保证人填妥保证书后原保证人始能解除责任
第二十七条依规定换保时对于换保以前之责任仍由原保证人负责
第二十八条本公司职员离职时须经一年以后并经查明确无未了事项始得发还保证书在未发还保证书之前保证人之责任仍然有效
第二十九条职员舞弊其应赔偿之责任除刑事部分送司法机关办理外应扣除其在职应得之一切利益其不足之数由保证人赔偿
第三十条本公司之职员如因公务上之需要或能力与所任职务不合时可随时迁调其职务或调至本公司所属其他单位服务不得借故推诿或拒绝交接
第三十一条调职分升调与平调两种在同一部门内之调职以单位主管人员许可行之事后向人事部门备案不同部门之调动须经有关部门主管的同意由人事部门执行
第三十二条各级职员接到调职之通知后应于指定期限内办妥移交手续履行就职
第三十三条凡个人感到工作不适合或无法胜任时可申请调职但未经核准前不得擅离现职或怠工
第三十四条本公司各级主管人员可由正式专业人员兼代但免除兼代时仍回其本职
第三十五条凡因调迁而变动其职务时其薪给应由调动之日起重新核定
第三十六条凡因兼代职务而加发之职务加给在免除兼代职务后无论任何原因均应回复原职原薪
第三十七条本公司职员之解职分为辞职、免职、停薪留职、资遣、退休及当然解职六种
第三十八条各级职员因故无法继续服务时应填具辞职书呈请辞职但辞职人员必须呈准并办理移交后始得离职
第三十九条本公司职员辞职手续如下:
(一)一般职员之辞职须经单位主管呈经理签准;
(二)(组长级)主管之辞职须由经理专呈总经理签准;
(三)主任级以上各级主管之辞职须由经理、总经理专呈董事长核准;
第四十条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应予以免职:
(一)年终考绩不及格及一年内记大过三次者
(二)连续旷职三日或年累积六日者
(三)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擅取佣金者
(四)办事不力疏忽职守有具体事实其情节严重者
(五)违抗命令或擅离职守者
(六)仿效上级主管签字或盗用公司印信者
(七)代人及托人打卡签到三次者
(八)威胁主管及撕毁、涂改公司文书者
(九)私营事业与公司有利益冲突者
(十)盗窃公物者
第四十一条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令其退职或视为自动退职
(一)停职期限届满未再受聘请者;
(二)触犯刑法被扣押三个月以上或判刑者;
(三)身心衰弱恢复健康困难者;
(四)年满60岁者;
(五)因业务上之需要及紧缩业务所生之冗员
第四十二条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照规定予以停薪留职
(一)入伍服役者;
(二)久病不愈满6个月以上者;
(三)其他特殊情形经呈请核准者;
第四十三条职员申请退休或命令退休其办法另定
第四十四条职员死亡为当然解职其抚恤办法另定
第四十五条本公司因下列原因之一可资遣部分职员
(一)因业务之紧缩时;
(二)全部或部分停业时;
(三)因不可抗力之事件须停业一个月以上时;
(四)对本身工作不能胜任者;
(五)经医生证明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疾病有碍工作及公共卫生者
第四十六条依前条规定资遣之人员应事先预告预告之方式如下:
(一)在本公司服务满三个月而未满一年者应于20日前告知
(二)在本公司继续服务一年以上而未满三年者应于30日以前告知
(三)在本公司继续服务三年以上者应于40日以前告知
第四十七条凡接到资遣之预告者为另谋工作可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二天
第四十八条本公司资遣之职员除发给当月应得之薪给外得依劳动法付资遣费
第四十九条凡因惩戒而开除或未依规定辞职而离职者不适用本节之规定
□薪津
第五十条本公司有关薪津之订定、计算、发放均依本章各节之规定办理
第五十一条本公司依实际情况由各部经理及人事主管于年终组成考评委员会就各单位主管提出之年度总考绩作一适当评价力求公平合理并作为薪津与年终奖金核定之依据
第五十二条对于薪津之政策及计算应使各级职员均能熟知薪津之差别应能确切的反映其所负工作之难易、责任之轻重借以激励各人愿意担任较重要之工作
第五十三条本公司薪津分下列各种:
(一)本薪:各级职员之本薪如下表所列除非物价波动特大外原则上不予变动
(二)生活补助费:系本薪以外因物价过高所给予之生活补助每年均得随物价指数调整
(三)职务津贴:各级职员均按其责任之轻重发给职务津贴
(四)房屋津贴:男性职员于服务满一年者婚后可发给房屋津贴
(五)夜班津贴:系生产单位须在夜间工作者始得发给之
第五十四条本公司之职位分一般职员、领班、组长、副主任、主任、经理等职位各职位分为四等各等分为十级
第五十五条各职位等级之薪津悉依本条之规定办理其标准如下:
表6.2.5旅游业股份有限公司一般职员薪资等级表
职\级\等
4
3
2
1
10600160026003600
9700170027003700
8800180028003900

7900190029003900
61000200030004000
51100210031004100

41200220032004200
31300230033004300
21400240034004400
11500250035004500
表6.2.6旅游业股份有限公司领班薪资等级表
职\级\等
4
3
2
1
101200220032004200
91300230033004300
81400240034004400

71500250035004500
61600260036004600
51700270037004700

41800280038004800
31900290039004900
2243000300040005000
12100310041005100
表6.2.7旅游业股份有限公司组长薪资等级表
职\级\等\
4
3
2
1
101400240034004400
91500250035004500
81600260036004600

71700270037004700
61800280038004800
51900290039004900

42000300040005000
32100310041005100
22200320042005200
12300330043005300
表6.2.8旅游业股份有限公司副主任薪资等级表
职\级\等
4
3
2
1
102600360046005600
92700370047005700
82800380048005800

72900390049005900

6
3000
4000
5000
6000
53100410051006100

43200420052006200
33300430053006300
23400440054006400
13500450055006500
表6.2.9旅游业股份有限公司主任薪资等级表
职\级\等
4
3
2
1
103300430053006300
93400440054006400
83500450055006500

73600460056006600
63700470057006700
53800480058006800

43900490059006900
34000500060007000
24100510061007100
14200520062007200
表6.2.10旅游业股份有限公司经理薪资等级表
职\级\等
4
3
2
1
104300530063007300
94400540064007400
84500550065007500

74600560066007600
64700570067007700
54800580068007800

44900590069007900
35000600070008000
25100610071008100
15200620072008200
第五十六条各职位等级之津贴如后:
(一)各职位等级一律按月给予生活补助费1700元必要时得随物价指数调整之
(二)男性职员于服务满一年者婚后按月加给房屋津贴1200元
(三)职务津贴:
一般职员:700元
领班:1700元
组长:2200元
副主任:3200元
主任:4200元
经理:4700元
(四)夜班津贴:每次50元
第五十七条新进职员之薪津计算按核定之月薪除以30天再乘以实际到职之天数为应得额
第五十八条离职职员其服务满三年以上者离职之日期在当月17日以后者给予全月之薪津不满三年者按日计算
第五十九条凡服务满一年后结婚者其房屋津贴之计算结婚之日期在当月份16日以前者给予全额16日以后者给予半额凡已婚而服务届满一年者按其到职之日期在16日以前全额给予16日以后者半额给予
第六十条本公司职员在请假期内其薪资之计算如下:
(一)事假:经主管核准者请假期间薪资照给但超过全年规定期限应于年终奖金内扣减薪资(标准列后)未经核准而擅离职守者以旷职论旷职一天于年终奖金内扣减600元
(二)病假:病假期内薪资照给但超过全年规定期限应于年终奖金内扣减薪资参照第九十八条
(三)婚假、丧假、生育假、公假在未超过期限者照发逾期若续假应事先以事假申请核准否则以旷职论
(四)公伤假在规定之疗养期间内照发
第六十一条本公司薪津之发放当月16日发放上半月之薪津次月1日发放下半月薪津遇假日顺延
□服务
第六十二条本公司职员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忠心服务接受主管之命令指挥及监督诚实勤勉地执行职务
第六十三条本公司职员除因组织规程所划分之职位外其任何部门及任何个人之工作并无贵贱之分其人格平等应互相尊重不得冷言冷语中伤他人
第六十四条各级职员均应按规定时间签到签退不得任意旷职、迟到或早退但特别原因经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六十五条各级职员均有值夜及假日值班之责(其值夜及值班之日程表另订)如因事不能到班者应事先委请代理人或与他人调班凡无故不到者均以旷职列入考绩值夜及假日值班者于翌周内分别给予轮休
第六十六条各级职员每日应办之事项必须当日办理清楚如不能于办公时间内办理完竣仍应加班赶办如系有时限之事项主管命令加班不得借故推诿
第六十七条除办理本公司之业务外不得对外擅用本公司之名义凡对外传播、发表、公告等事业非经本公司签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
第六十八条本公司职员不得兼营其他事业亦不得对外泄漏业务机密
第六十九条各级职员的言行操守应诚实、廉洁不得有放荡奢侈的行为对公司之财物应爱护运用不得浪费或任意毁损
第七十条各部主管就其范围内所属职员依其工作之适应性、能力、学识等实施工作轮调以资随时训练人才及储备人才
第七十一条本公司职员由本公司免费供膳单身者供宿
第七十二条本公司职员每天以工作七小时为原则每周工作五天
第七十三条本公司各级职员之工作时间如下:上午八时半至12时下午2时半至6时
第七十四条在规定之工作时间内非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第七十五条本公司各级职员必须遵照规定于上班前签到或打卡下班后签退或打卡
第七十六条上班之时间以工作所在地之时钟及打铃为准
第七十七条逾规定上班时间后15分钟内签到或打卡者为迟到15分钟后为旷职在规定下班时间提前签退或打卡者无论时间之长短以旷职半天论
第七十八条凡因迟到原因为交通事故者可取具证明或同一方向共同迟到之同事签证得签请注销迟到记录但乘坐公司交通车者不在此限迟到四次于年终奖金内扣减300元
第七十九条凡因不可抗力之灾变阻碍无法上班有事实证据者可以电话报备并得请同事代填请假单则不以旷职论
第八十条各级主管如因公必须外出半日以上者应取得上级主管之同意方得离开否则以旷职论
第八十一条凡迟到四次以旷职两小时论旷职在两小时以内者均以两小时计算超过两小时以半天论上下午应分别计算
第八十二条除经事先报备请假及特殊事故外其旷职记录概不得借任何理由申请注销
第八十三条凡代人及委人签到或打卡者一律以旷职一日论
第八十四条凡签到或打卡而不到勤者记大过一次
□请假
第八十五条本公司各级职员请假均依本规定办理并按请假之事实分为事假、病假、公假、婚假、丧假、产假及特别假七种
第八十六条各级职员请假均应依规定填写请假单必要时得附有关证件经由各单位主管签准后交人事部门登记
第八十七条任何假别其请假时数以半小时为起讫单位凡不足半小时者以半小时计超过半小时而不足一小时者以一小时计余类推并以八小时为一日计
第八十八条职员请假不得托人以口头为之均应亲自先行办理请假手续但因患疾病或特别事故不能事先请假者应由本人或其家属于事后三日内办理补假手续否则以旷职论处
第八十九条凡请假之前一日已连续工作满五日者其应得之轮流公休可照休凡轮流公休在请假期内或在请假期之后均列为请假日计算
第九十条各级职员请假必须有职务代理人并经职务代理人签章方可若其职务重要假期较长者应签请主管派人代理
第九十一条凡因事必须亲自处理而需要请假者得依本节之规定办理
第九十二条同一部门内职员请事假每天不得超过1/3
第九十三条职员服务满一年以上者全年事假累积以六日为限其超过之天数及未达限定之天数均于年终奖金内按每天增或扣其底薪1/30列入年终考绩计算
第九十四条申请事假之手续依第一节办理但特别事故经核属实不受此限
第九十五条服务未满一年者其事假之天数按到职之天数比率计算
第九十六条本公司职员因病必须治疗或休养者得请病假
第九十七条病假连续在三天以上者应附医师出具之证明否则以事假论
第九十八条本公司职员凡服务满一年以上全年病假累计不得超过16天其超过之天数及未达限定之天数均于年终奖金内按每天增或扣其底薪1/60
第九十九条到职未满一年者按其到职之天数比率计算
第一○○条凡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者得签请总经理核准后给予特别病假以六个月为限薪津照发如六个月仍未痊愈得停薪留职六个月期满仍未痊愈作为自动辞职
第一○一条凡经核准之特别病假其假期不列入考绩记录亦不影响年终奖金
第一○二条人事管理部门对所附之医师诊断证明有疑问时可由公司指定之医院再行检查
第一○三条凡本公司职员结婚可请婚假九日期满不得继续以特别假或事假为之
第一○四条婚假期中遇有例假亦作婚假计算不得请求补给假
第一○五条凡合法之再婚亦得享受本节之给假
第一○六条凡经核准之婚假均不列入考绩记录亦不影响年终奖金
第一○七条本公司职员的直系亲属承重祖父母、父母、配偶、配偶之父母、子女丧亡可请丧假九日唯三岁以下之子女丧亡可准丧假四日
第一○八条凡本公司职务的旁系亲属外祖父母、叔伯、及胞兄弟、姐妹的丧亡得准丧假4日
第一○九条凡经核准的丧假均不列入考绩亦不影响年终奖金
第一一○条凡在本公司服务满一年以上之女性职员因生育得准产假66天;如系小产凡在三个月以内给休养假九天三个月以上给假30天
第一一一条凡经核准之产假不列入考绩记录亦不影响年终奖金
第一一二条凡本公司男性职员因兵役检查、教育召集、点阅召集均得依规定之日期给予公假
第一一三条凡因政府指派之私人劳动、证人、签定人之出庭需要请假者得请私事公假
第一一四条凡参加高等考试及普通考试者得请私事公假
第一一五条任何公假或私事公假均需缴验有关证件否则概以事假论
第一一六条凡经核准之公假及私事公假均不列入考绩亦不影响年终奖金
第一一七条本公司职员按其服务年资每年给予一次特别休假其休假之天数如下列规定:
(一)服务满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给假8天
(二)服务满三年以上未满五年者给假11天
(三)服务满五年以上未满十年者给假15天
(四)服务满10年者每一年加给一天但至多以30天为限
第一一八条特别假之年资计算以元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年中间到职不予计算
第一一九条凡在前一年度内事假、病假合计超过26日者或有记大过之处分者或留职停薪者均不予特别休假
第一二○条特别休假之核给由各单位在不妨碍工作范围内于每年初排定呈请总经理核准后依次分别休假但遇有事实需要可临时变更其休假之顺序
第一二一条特别休假请准后始得休假如因紧急事故主管可令其缩短或取消休假俟后再行补假
第一二二条凡未休假或因事实需要奉令照常工作而补假者得按其未休假之天数按月之底薪被除以30于年终发给代金
第一二三条申请特别休假如因业务上之需要而又无人代理致无法休假者可比照前条办理
第一二四条凡请事假、病假超过规定日数者可以特别休假抵充
第一二五条凡经核准之特别休假不列入考绩记录亦不影响年终奖金
□考核
第一二六条本公司各级职员之考绩除副经理级以上依公司章程办理外其他职员分为期中考绩及期末考绩二种期中及期末考绩之平均数为年度考绩
第一二七条本公司考核各级职员成绩之记录作为升职、升级、调迁、退职、核薪及发放年终奖金之重要依据
第一二八条各级职员之考核成绩记录均由人事主管秘存公司除副总经理以上其他任何人不得查阅
第一二九条经办考绩之人员应严守秘密并以公正、客观之立场评议不得泄漏或循私违者分别惩处
第一三○条本公司编制内各级职员遇有出缺或公司扩编增加员额时凡考绩优异人员概应予优先递补
第一三一条本公司考核工作为组长考核一般职员主任考核组长及副组长经理考核主任、副主任经理级人员由总副经理考核
第一三二条期中及期末考核系各级主管对所属职员平日之工作、能力、品德、学识、服务精神随时所作之严正考核并记录于期中及期末考绩表内作为年度考绩计算资料
第一三三条本公司各级职员期中考绩应于当年7月1日以前完成期末考绩应予翌年元月1日以前完成之
第一三四条凡有下列事绩之一者视其原因、动机、影响程度报请升级、记大功、记功、嘉奖、晋级之奖励并列入考绩记录
(一)对本公司业务上或技术上有特殊贡献并经采纳而获显著绩效者
(二)遇有特殊危急事故冒险抢救保全本公司重大利益者
(三)对有危害本公司产业或设备之意图能预先觉察并妥为防护消灭因而避免损害者
第一三五条凡有下列事实之一者视其情节之轻重报请免职、记大过、记过、申诫、降级等处罚并列入考绩记录
(一)行为不检屡诫不听或破坏纪律情节重大者
(二)遇特殊危急事变畏难逃避或救护失时致本公司或公众蒙受重大损害者
(三)对可预见之灾害疏于觉察或临时措置失当致本公司遭受不必要之损害者
(四)对本公司之重大危害因徇瞻顾或隐匿不报因而怠误事机致本公司遭受损害者
第一三六条人事部门应于每年元月15日前将各级职员之勤惰及奖惩资料填妥送请总考
第一三七条下列人员不得参加年度考绩:
(一)到职未满半年者;
(二)留职停薪及复职未达半年者;
(三)已征召入伍者;
(四)曾受留职察看之处分者;
(五)中途离职者
第一三八条不得参加年度考绩之人员仍应填具勤惰及奖惩资料备查但应注不参加考核字样及原因
第一三九条第一三七条所称之不得参加年度考核人员除第四、五项留职察看及中途离职者不发年终奖金外其第一、二、三项得酌予奖励
第一四○条年度考绩依成绩分下列五等
一等:90分以上年度考绩满90分以上者列为一等升职一级或加薪10级
二等:80-90分年度考绩在80分以上未满90分者列为二等加薪5级
三等:70-79分年度考绩在70分以上未满80分者列为三等加薪3级
四等:60-69分年度考绩在60分以上未满70分者列为四等加薪1级
五等:59分以下年度考绩未满60分者列为五等薪资不作调整
第一四一条凡当年度内曾受奖励或惩戒者其年度考绩应增减之分数依下列规定:
(一)记大功一次加10分记功一次加5分嘉奖一次加2分
(二)记大过一次减10分记过一次减5分申诫一次减2分
第一四二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一等
(一)曾受任何一种惩戒
(二)迟到或早退共达10次以上者
(三)请假超过限定日数者
(四)旷职达一日以上者
第一四三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入一等及三等
(一)在当年度内曾受记过处分者
(二)迟到或早退20次以上者
(三)旷职二日以上者
第一四四条请假、迟到、早退及旷职除前两条之规定外并依下列规定扣减年终奖金
(一)事假:每超过一次于年奖金内扣减其底薪1/30
(二)病假:除经特准者外每超过一次于年终奖金内扣减其底薪1/60
(三)旷职一天于年终奖金内扣减600元
(四)迟到四次于年终奖金内扣减300元
第一四五条本办法呈经董事长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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