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院病历复印制度提要:患者复印病历资料统一在病案室复印。复印前,应由患者或其亲属或代理人填写《病历复印登记表》,复印时患者或代理人应在现场
试题中医院病历复印制度
一、申请人资格及所需证明材料
患者本人——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患者代理人——提供本人及患者有效身份证明、患者委托书
死亡患者代理人——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死亡证明、其为死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保险机构——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同意的证明材料
公安、司法机关——提供相关证明及介绍信
二、患者允许复印下列病历资料:
1、门诊病历、住院患者的入院记录、出院记录
2、体温单、医嘱单、护理记录、手术及麻醉记录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
3、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
4、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三、下列资料不允许患者复印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2、会诊意见。
3、术前术后病例讨论、疑难病例讨论、死亡病例讨论等记录。
四、复印规定
患者复印病历资料统一在病案室复印。复印前,应由患者或其亲属或代理人填写《病历复印登记表》,复印时患者或代理人应在现场,复印后病案室工作人员应在复印资料上加盖专门的复印证明章,方可生效。
五、价格
复印按北京市物价局的有关规定收取印费,并开具收据,拒交复印费的不得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