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范文 成功励志 领导艺术 组织管理 企业文化 成本管理 采购物流 项目管理 行政管理 质量管理 生产管理 设备管理 仓库管理 售后客服 经营管理

师大住宿服务公司监控条例

[类别:售后客服] [更新:05-03 22:22:29] [浏览:6596 次]

师大住宿服务公司监控条例提要:若有违反条例规定的情况出现,除直接责任人外,各级负责人也应作相应处理,第一间接责任人扣直接责任人被扣金额的50%

更 多www.liushuye.com

  师大住宿服务公司监控条例

  一、总则

  为加强公司管理,使公司各项工作“有据、有理、有章、有效”,促进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监控网络:承总公司监控机构后住宿服务公司实行五级监控制,进行全面监控,如下所示:

  总公司监控住宿服务公司领导监控

  I级监控II级监控III级监控

  投诉电话监控部监控

  公寓管理部主任监控领班监控

  IV级监控V级监控即自我监控

  客房部主任监控楼长监控

  第二条监控范围:住宿服务公司所有员工都列入监控范围。

  第三条监控原则: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

  第四条若有违反条例规定的情况出现,除直接责任人外,各级负责人也应作相应处理,第一间接责任人扣直接责任人被扣金额的50%,第二间接责任人扣直接责任人被扣金额的25%,领导责任落实到经理。

  二、工作纪律

  第五条各级监控人员根据监控条例进行相应处理时,凡无理取闹、拒绝签字,视情节轻重加倍处罚(0.5-2倍)。

  第六条上班时间去向不明,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10元。

  第七条上班时不按公司规定统一着装、不挂服务证,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10元。

  第八条上班时精神不振、仪容不整(如穿拖鞋等),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10元。

  第九条上班时看报、看电视、闲聊、干私活,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10元。

  第十条私自挪用公司未用易耗品或送与他人,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10元。

  第十一条上班时吃早点、吃零食(嗑瓜子)、喝酒、打牌、抽烟(窗口岗位),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10元。

  第十二条带小孩上班、未经允许带家属参加集体活动,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10元。

  第十三条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串岗、无故不参加有关会议,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10元。

  第十四条工作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毁坏公司形象,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10元。

  第十五条未按手续请假或擅自换班,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10元。

  第十六条私自用公司洗衣机、热水淋浴器等、未办手续留宿客人于客房内,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10元。

  三、工作态度

  第十七条工作态度不端正、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对领导交办的工作拖延或不办,每次扣责任人2分和20元。

  第十八条与学生或客人发生争吵事件,每次扣责任人2分和20元。

  第十九条服务语言不规范(如接电话时未道“你好”等),每次扣责任人2分和20元。

  第二十条违反承诺服务规定(如没有微笑服务),每次扣责任人2分和20元。

  第二十一条因个人情绪影响工作,每次扣责任人2分和20元。

  四、履行工作职责情况

  (一)大厅服务主管

  第二十二条外来人员不经登记进入公寓,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10元。

  第二十三条大件物品出门不登记,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10元。

  第二十四条推销人员(含学生)在公寓里推销物品,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

  10元。

  第二十五条发现男女生互串寝室,每次扣责任人2分和20元。

  第二十六条学生借钥匙不登记、不凭证件、备用钥匙缺少,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10元。

  第二十七条值班室卫生不合格,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10元。

  第二十八条不按规定时间开关灯、开关门,每次扣责任人3分和30元。

  第二十九条留宿外来人员,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10元。

  第三十条遇突发事件不及时处理汇报,每次扣1分和10元。

  第三十一条公共设施未及时(2天内)报修,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10元。

  第三十二条学生迟归未经登记或关门后不阻止或学生出公寓不登记,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10元。

  第三十三条学生满意率未达标,不到一个百分点扣责任人0.5分和5元。

  (二)清卫员

  第三十四条走廊、楼梯有水迹、垃圾等杂物,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10元。

  第三十五条墙上、扶手、门窗有污迹,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10元。

  第三十六条厕所、盥洗间、水槽有污物、污迹、地面有黄锈、青苔,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10元。

  第三十七条盥洗间、厕所有水龙头、水箱、照明设施等公用设施不及时(当天)报修,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10元。

  第三十八条拖把、扫帚等卫生用具不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10元。

  第三十九条不文明清扫、乱扔垃圾袋,每次扣责任人2分和20元。

  第四十条在楼道里清理废品等物,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10元。

  第四十一条发现楼内有异常情况(如学生违规、传销等现象)不及时汇报,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10元。

  第四十二条每月楼道卫生评比最后一名,每次扣责任人2分和20元。

  第四十三条学生满意率未达标,不到一个百分点,扣责任人0.5分和5元。

  (三)仓库保管员

  第四十四条未严格把好入库关,劣质物品流入库内,每次扣责任人2分和20元。

  第四十五条台账和仓库物品不相符合,每次扣责任人2分和20元。

  第四十六条未办理进出库手续,每次扣责任人2分和20元。

  第四十七条未做好《出库物品月报表》、《入库物品月报表》,每次扣责任人2分和20元。

  第四十八条未按物品性能合理堆放仓库物品(杂乱无章、不分类等),每次扣2分和20元。

  第四十九条未做到每月盘点物品,每次扣2分和20元。

  第五十条无数量等标志,扣责任人2分和20元。

  第五十一条未定期洗晒床上用品,每次扣责任人2分和20元。

  第五十二条仓库内未及时打扫,每次扣责任人2分和20元。

  第五十三条未遵循仓库物品“先进先用”原则,每次扣责任人2分和20元。

  第五十四条擅自为私人或其它部门代管物品,每次扣责任人2分和20元。

  第五十五条擅自出借仓储物品,每次扣责任人2分和20元。

  (四)楼长

  第五十六条遇突发事件未及时处理、上报,每次扣责任人2分和20元。

  第五十七条新生床上用品、日常用品的发放出现失误或损失,除酌情赔偿外,每次扣责任人2分和20元。

  第五十八条对《公寓管理规章制度》不熟悉,不及时组织学生学习制度、整理内务,每次扣责任人2分和20元。

  第五十九条每周检查寝室卫生次数少于2次,每次扣责任人2分和20元。

  第六十条未经部主任许可随意调换寝室,每次扣责任人2分和20元。

  第六十一条公寓内学生出现违纪情况未及时上报或不报,每次扣责任人2分和20元。

  第六十二条每周未更换黑板宣传内容,每次扣责任人2分和20元。

  第六十三条各项评比最后一名,每次扣责任人2分和20元。

  第六十四条找学生谈话每月少于15次、谈话记录少于300字,每次扣责任人2分和20元。

  第六十五条未及时完成公司布置的工作,工作效率差(包括未能及时帮学生解决报修问题),每次扣责任人2分和20元。

  第六十六条学生实际住宿人数和名单不符,每次扣责任人2分和20元。

  第六十七条学生满意率未达标,不到一个百分点,扣责任人1分和10元。

  (五)服务员

  第六十八条客人退房后,管区服务员在4小时内未及时清扫客房,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10元。

  第六十九条地毯吸尘不够清洁,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10元。

  第七十条客房内家具有尘土(包括家具、电器、挂画、花瓶、烟灰缸等),门窗、家电有灰,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10元。

  第七十一条客房内摆设不规范,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10元。

  第七十二条大厅地板、楼梯扶手、过道走廊、电器开关等不清洁,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10元。

  第七十三条退房时未认真检查客房用品,造成损失,除酌情赔偿外,每次扣责任


更 多www.liushuye.com
分类导航
热门推荐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