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企业制度是指以完善的企业法人制度为基础,以有限责任制度为保证,以公司企业为主要形式,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条件的新型企业制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当代集团建立与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提案,其主要内容包括:企业法人制度、企业自负盈亏制度、出资者有限责任制度、科学的领导体制与组织管理制度。下面小编就简单的介绍下这篇提案的内容。
一、当代集团现代企业制度的含义
㈠集团公司现代企业制度的定义
当代集团现代企业制度是指符合现代化的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反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体现当代集团成为面向国际、国内市场的独立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的要求而确立的公司制度规范和公司体制。它是适应目前及今后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需要的公司制度,是集团公司内部体制改革的方向。
㈡集团公司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征
集团公司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征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1、产权清晰
产权清晰是指公司产权在两个方面的清晰:一是法律上的清晰;二是经济上的清晰。公司产权在法律上的清晰是指有具体的部门和机构即当代集团代表出资者对其资产行使占有、使用、处置和收益等权利。公司产权在经济上的清晰是指公司产权在现实经济运行过程中要是清晰的,它包括产权的最终所有者对公司产权具有极强的约束力,以及公司在运行过程中要真正实现自身的责权利的内在统一。公司中的全部资产所有权属于全体股东,公司拥有包括最大股东在内的出资者投资形成的全部公司法人财产权,从而在公司中形成出资者所有权与公司法人财产权的分离。公司有依法自主经营的权力和自负盈亏、纳税、对投资者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公司按照市场的需要组织生产经营,有科学的领导体制和领导管理制度。出资者拥有有限权力和有限责任。
2、权责明确
权责明确是指合理区分和确定公司所有者、经理层和劳动者各自的权利和责任。所有者按其出资额,享受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有限责任;公司在其存续期间,对由各个投资者投资形成的公司法人财产拥有占有、使用、处置和收益的权利,并以全部法人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经理层受所有者的委托,享有在一定时期和范围内经营公司资产及其他生产要素并获取相应收益的权利;劳动者即公司普通职工按照与公司的合约拥有就业和获取相应收益的权利。
3、“政企”分开
“政企”分开要求公司投资者将经营职能还给公司,投资者不直接干预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它的基本含义是实现所谓的三分开:一是实现政资分开,即投资者的行政管理职能与其资产的所有权职能的分离;二是在投资者所有权职能中,实现投资者资产的管理职能同其资产的营运职能的分离;三是在资本营运职能中,实现资本金的经营同财产经营的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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