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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疫局网站管理办法

[类别:行政管理] [更新:05-02 11:20:54] [浏览:6939 次]

检验检疫局网站管理办法提要:有义务在网站的使用中,对网站建设和管理提出改进意见。人员有义务监督X局网站信息资源,发现涉及网站安全问题应及时提醒管理人员,确保网站信息资源正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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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验检疫局网站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X局)网站建设,保障网站正常运行和内容的及时更新,根据国务院、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有关法律法规,结合X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政府公众网站是政府机关在互联网上办理行政事务、提供公共服务、公开政务信息、发布政务新闻和接受公众 监督的平台。X局政府公众网站主要由“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政府门户网站(网站地址为。)和X局各分支机构依托X局门户网站建立的公众网站构成。本办法中所称网站,除指X局政府公众网站外,还包括X局内网。

  第三条 X局各分支局、局内各处室、长兴岛工作组的网站的建设、运行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X局网站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应当遵循公开、 便民、效率和安全的原则。网站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及时。

  第五条 X局网站上的信息和业务,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X局成立网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X局分管办公室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X局各单位主要领导组成,负责对X局网站建设和管理的指导和有关重大问题的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X局办公室。

  第七条 办公室是X局网站的管理部门,负责网站建设、管理及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其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质检总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和X局网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协调处理X局网站建设和管理的有关问题。

  (二)负责征求各相关单位和部门的意见,研究制定X局网站改版方案。

  (三)负责更新X局网站新闻动态栏目以及局领导活动等重要政务信息。

  (四)督促各有关部门及时更新相关业务信息。

  (五)负责X局网站的保密管理与审查。

  (六)负责局长信箱邮件办理工作。

  (七)负责内网论坛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对各单位网络管理员进行培训和管理。

  (九)对X局各单位提供的信息量进行绩效考核,并在全系统进行通报。

  (十)负责编报X局网站年度运行维护预算申报及预算执行。

  第八条 法制处根据职责管理和监督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整体情况,主要职能为:

  (一) 负责对X局各单位和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情况牵头进行检查;

  (二)组织编制X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受理和答复向X局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第九条 X局信息化处负责网站技术保障工作,主要职能为:

  (一)X局网站的软硬件环境建设,包括:互联网专线接入,政府网站服务器、网站业务支撑服务器、网络设备、网络安全设备以及相关的软件等。

  (二)X局网站软硬件设备的运行维护及安全保障工作。

  (三)做好网站开发、栏目设置、组织制定网站升级改版规划及信息上网的技术支持工作网站的技术支持与培训工作。

  (四)组织研究X局网站业务应用系统、基础数据库等深度应用问题。

  (五)内网论坛的技术支持和日常维护工作。

  (六)《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录入。

  第十条 X局机关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网站栏目分工及管理要求(见附件1),负责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办事指南、工作流程、业务规定、业务信息等内容的录入、发布及更新,录入、发布及更新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时办理。

  第三章 政务信息发布

  第十一条 X局网站信息发布采用专机录入,X局各处室信息由各处室网站管理员统一在信息化处专机录入,各分支局要设立网站信息录入专机。

  第十二条 X局网站发布的新闻报道(含新闻图片)、重要的政务信息,以《X检验检疫信息》和《X检验检疫简报》为主,由办公室统一负责管理,由信息化处负责技术支持。

  第十三条 X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由信息化处负责“信息公开”栏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上传工作,X局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收集、整理、报送本部门职责范围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各部门主动公开信息需经本部门领导审核通过方可报送。

  第十四条 X局网站发布的相关业务信息,按《网站栏目分工及管理》要求,为企业提供的相关服务(如表格下载、服务企业、办理业务等)、回答社会及企业咨询等,管理权限开放至相关职能部门,由相关部门分别负责发布、更新和管理。相关部门应指定人员负责本部门业务信息的发布和更新,网站信息的发布和更新由本单位分管领导负责审批。一般信息,由网站管理员呈办,科长、分管领导、主要领导负责审批(填写附件2);重要信息由分管局领导负责审批(填写附件3)。各部门负责栏目的具体分工见附件。

  第十五条 X局外网以及各部门负责的栏目应公开下列不涉密的政务信息:

  (一)工作职责及办事指南。

  (二)有关规章制度以及负责贯彻实施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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