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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中学教师考勤制度

[类别:人事管理] [更新:05-02 11:14:41] [浏览:6927 次]

高级中学教师考勤制度提要:请病假,向校长请假,事后需出具医疗发票证明,有课需自己调好课,报教务备案,由教务安排教师代课的,代课工资由请假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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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级中学教师考勤制度

  1、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树立严谨的教学氛围,根据学校行政研究讨论通过,特制订本学年度教师考勤制度。

  2、作息时间和考勤时间:

  上午:8:00-11:30;

  下午:2:20-4:20(夏季作息时间:2:40—4:40)。

  以上作息时间校长随时查岗。

  3、请假及处罚决定:

  教师在校一周工作时间5天半,教师不得无故旷班、迟到、早退,教师有事须请假。

  (1在无课的前提下,允许教师每天请一次半天事假;

  (2临时有事,短假须请口头假,做好记录;

  (3半天以上的假须写书面假条,经校长审批。

  4(确因有事请假,在有课的情况下,必须自己到教务处调好课,并且以书面形式向校长请假,按事假计。

  4、奖惩办法

  (1迟到、早退一次10分钟以内扣工资5元,10分钟以上扣10元;

  (2连续两次迟到都不在按照旷班处理,半天旷班扣50元;

  (3无故旷班扣当天的基本工资,当天旷班的课按教务处的规定处理;

  (4教师例会、教研会、班主任会迟到一次扣5元,旷到一次扣20元。

  (5请病假,向校长请假,事后需出具医疗发票证明,有课需自己调好课,报教务备案,由教务安排教师代课的,代课工资由请假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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